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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房起争执,肆意驾车遭刑诉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5 11:04:04 【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5 04:47信息来源:人民检察院字体:[    ]
为住宿开房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与前台发生争执后肆意驾车离开,被民警拦停。经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符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6000元。
2016年2月25日22时许,被告人符某酒后在汉寿县龙阳镇某宾馆因开房问题与前台服务员发生纠纷,驾车离开现场后,被公安民警拦停。经常德市广德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乙醇成分定性定量分析检验,送检符某的血液中检验出乙醇成分,浓度为94.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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