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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收缴近六千万土地出让金 汉寿检察再亮公益诉讼之剑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8 09:24:37 【字体:

今年1月,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该县范围内两宗国有土地,总面积64162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1.18亿元,存在欠缴出让金的情况,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发现该案件线索后,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汉寿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竞得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原汉寿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两宗国有土地,该公司与汉寿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2018年10月付清全部出让金1.18亿元,但截至2019年1月,该公司仅缴纳出让金5900余万元,尚欠缴出让金近6000万元。

2019年1月14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向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汉寿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履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追缴该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保护国家利益。

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处置欠缴出让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追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并要求加紧落实和处置”。

随后,汉寿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人员并邀请检察人员参加对该公司欠缴出让金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公司系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缴齐土地出让金。汉寿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向其下达了限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通知,要求缴纳全部出让金及产生的违约金。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收到国土部门转发的检察建议和限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通知后,公司非常重视,国有土地出让金依法应当按时缴纳,我公司一定会积极配合处理”。

截止2019年3月29日,该公司已经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1.18亿元。

      自公益诉讼开展以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提出的“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打造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另一扇窗”的要求,着力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聚焦国土领域,办理了一批有成效的案件。除该案追缴出让金5933万元外,2017年办理1件闲置土地案督促收缴土地闲置费46万元,2018年办理的闲置土地系列案督促收缴土地闲置费3011万元,此外,监督国土部门对逾期缴纳罚款的相对人申请强制执行4件,提起非法采矿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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