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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对涂敏等3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中国汉寿 发布时间:2020-07-01 15:48:30 【字体:

6月30日,涂敏等3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汉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汉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以来,以被告人涂敏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违法犯罪团伙多年来长期盘踞石门县城及周边地区,划分势力范围,控制非法行业,攫取非法利益,形成非法影响,实施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经营、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包庇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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