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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来源:中国汉寿 发布时间:2020-07-20 10:19:50 【字体:

汉寿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

公开审查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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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7月17日,汉寿县检察院对两起故意伤害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由汉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小龙主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应邀参会,公安机关代表、值班律师、案件当事人及案件承办检察官参加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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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彭小龙副检察长介绍了公开听证会的具体内容和流程。案件承办检察官张伟在告知案件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后,向与会人员介绍案情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

受邀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在充分听取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后,就案件事实认定和处理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两起故意伤害案系因民间纠纷引起,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在所在社区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对二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充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表现,彰显了法律温度和司法力度,可以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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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制教育,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被害人表示谅解,双方当事人最后握手言和。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人民调解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士参加,依照规范程序组织案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发表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通过公开审查听证,把检察权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可以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度,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推进阳光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讯员: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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