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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检察院为县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班送“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30 09:01:0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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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宣传推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0月17日经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11月27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员额检察官华丽带队来到该县举办的全县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班开展法治授课,为281个村(社区)儿童村主任、21个乡镇(街道)民政所所长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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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上,华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情况、九大亮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特别规定三个方面进行讲解,重点解读了该法增设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增设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制度、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行为校方须及时报告、明确列举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应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等9大亮点。宣讲现场,她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法条进行解读,获得现场人员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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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法治宣讲,旨在进一步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全县儿童村主任队伍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供法律护航。(通讯员:张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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