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省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对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对市州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八)负责应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省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省级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全省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市州党委管理和考核市州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
(十四)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五)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六)组织全省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合作,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
(十七)负责其他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机构设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现有2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第十一检察部、第十二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部、警务部(司法警察总队)、计划财务装备部、政治部、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检察机关实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2020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机构以及省以下检察机关单位预算,全省共有149个单位的部门预算纳入省级预算管理,其中省级院1个,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1个、铁路运输检察院3个、市州院14个,县市(区)院及派出院130个,具体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 76 |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
2 | 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 | 77 |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
3 |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 | 78 |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 |
4 | 长沙铁路衡阳运输检察院 | 79 | 石门县人民检察院 |
5 | 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 | 80 | 澧县人民检察院 |
6 |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81 |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 |
7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 82 |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 |
8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 | 83 | 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 |
9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 84 |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10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 85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 |
11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 | 86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 |
12 |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 87 |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 |
13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 | 88 | 桑植县人民检察院 |
14 |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 | 89 |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15 |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 | 90 |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
16 | 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 91 |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 |
17 |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92 | 桃江县人民检察院 |
18 |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 | 93 |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 |
19 |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 94 |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
20 |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 95 | 南县人民检察院 |
21 |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 | 96 | 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 |
22 |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 | 97 |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23 |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 98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 |
24 | 衡阳县人民检察院 | 99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
25 | 衡山县人民检察院 | 100 |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
26 |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 101 |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
27 |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 | 102 | 宜章县人民检察院 |
28 |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 103 |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
29 |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 | 104 | 嘉禾县人民检察院 |
30 | 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 | 105 |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 |
31 |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106 | 汝城县人民检察院 |
32 | 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 | 107 | 安仁县人民检察院 |
33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 | 108 |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 |
34 |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 | 109 |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35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 110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
36 |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 | 111 |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 |
37 |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 112 | 祁阳县人民检察院 |
38 | 株洲县人民检察院 | 113 | 东安县人民检察院 |
39 | 攸县人民检察院 | 114 |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 |
40 | 茶陵县人民检察院 | 115 | 道县人民检察院 |
41 |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 | 116 |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 |
42 |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117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43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 | 118 |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 |
44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 | 119 |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
45 |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 | 120 |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
46 |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 121 |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47 |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 | 122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 |
48 |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123 | 沅陵县人民检察院 |
49 |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 | 124 | 辰溪县人民检察院 |
50 |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检察院 | 125 | 溆浦县人民检察院 |
51 |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 | 126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52 | 邵东县人民检察院 | 127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53 | 新邵县人民检察院 | 128 | 中方县人民检察院 |
54 |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 129 | 洪江市人民检察院 |
55 |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 | 130 | 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 |
56 |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 | 131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57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132 | 会同县人民检察院 |
58 |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 | 133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59 |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 | 134 |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60 | 邵阳县人民检察院 | 135 |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61 |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136 |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
62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 137 | 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 |
63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 | 138 |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 |
64 |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检察院 | 139 |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
65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 140 |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
66 | 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 141 | 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本级 |
67 |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 | 142 |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
68 | 华容县人民检察院 | 143 | 泸溪县人民检察院 |
69 | 湘阴县人民检察院 | 144 |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 |
70 |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 | 145 | 古丈县人民检察院 |
71 |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 | 146 |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 |
72 | 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 | 147 | 保靖县人民检察院 |
73 |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148 |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 |
74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 149 |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 |
75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 |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中央财政补助;支出包括保障省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3616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183.97万元,中央财政补助52982.9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1360.78万元,主要是因为办案业务工作需要,增加了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36166.9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6483.85万元,教育支出1846.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1.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6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55.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60.78万元,主要是因为办案业务工作需要,增加了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3183.9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6109.67万元,占79.76%;教育支出1503.81万元,占0.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6.55万元,占6.47%;卫生健康支出10772.06万元,占5.88%;住房保障支出12941.88万元,占7.0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544.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39.8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专项支出、运行维护专项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4379.6万元,主要用于民意调查、因公出国培训、派出机构业务工作、人民监督员经费、扶贫与援疆援藏工作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4260.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更新以及业务应用软件运行维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及省以下检察机关等共14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304.72万元,比2019年增加7232.46万元,上升16.05%。如考虑中央财政补助,按全口径统计,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2658.53万元,2020年为79002.84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3655.69万元,下降4.42%,下降的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为5329.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6.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41.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29.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12.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3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2019年增加539.45万元,如考虑中央财政补助,按全口径统计,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三公”经费预算为7737.29万元,2020年为7725.17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12.1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7万元,拟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全省年度检察工作总结及布置,预算20万元;其他会议123次,人数9511人,预算257.7万元,内容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单位会议和部门会议。培训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6.43万元,拟开展171次培训,人数10368人,内容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组织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其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141次,人数8933人,内容为刑事检察业务培训、职务犯罪检察业务培训、公益诉讼业务培训、司法警察业务培训、控告申诉业务培训、检察监督业务培训、案管业务培训、保密培训、新进人员入职培训、书记员培训、全省财物统管业务培训、政工业务培训等;检察官素能培训25次,人数1173人,主题教育培训5次,人数262人。
4、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3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48.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83.99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车辆1196台,其中,领导干部用车7辆,一般公务用车3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7辆,其他用车7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616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22.46万元,项目支出10544.45万元。
7、2020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支出,所以表21、22、23、24无数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