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布,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不注重“三个效果”相统一的问题;
八、监督弱化,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请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举报电话:
汉寿县纪委汉寿县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联合派驻) :13873686566;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36-2828709;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0736-2852000。
举报信箱地址:常德市汉寿县龙阳中路612号。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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