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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谈】学有所获,笃行致远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1 10:43:47 【字体:

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司法警察  胡寒驰

7月14日至18日,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组织的全省新晋干警培训在星城长沙举行。全省检察机关的346名新晋干警齐聚一堂。此次集中培训是我们步入检察系统后的第一次系统学习,五天的培训时光充实而宝贵,从清晨的晨练,到针对性的检察业务培训课程,再到每晚班级内的集体讨论与学习心得交流,每一个环节都彰显着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与精心部署。通过此次培训,我不仅对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业务通识、办案流程有了细致掌握,更对其职能定位有了愈发深刻的理解,下面是我的培训心得体会:

一、深化理论武装,站稳政治立场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秦明兰在开班讲话上提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我们年轻干警首先就要做到坚定道路自信和检察制度自信,在工作和生活中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学习,从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擎起湖南检察事业薪火相传的“接力棒”。驻省检察院纪委监察处长许鑫的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将“清正廉洁”形容为“从检第一粒扣子”,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实施成效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引导我们深刻把握新时代作风建设的内涵要求。我们年轻一代只有将党纪法规作为“枕边卷”“案头书”,常翻常新,常悟常进,内化为日用而不自觉的行为准则,把“拒腐防变”的自觉化作“肌肉记忆”,才能在新时代的检察道路上行稳致远,永葆政治本色。

二、练好检察基本功,锤炼过硬本领

本次培训内容包含“四大检察”的业务通识,也涉及检察新闻宣传、案件管理以及文字综合与办公办会通识,让我对于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也有了更细致的认识,改变了以往认为“检察机关应以业务为本,注重新闻宣传是舍本逐末”的观念。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应当是以检察业务为“本”,以新闻宣传为“效”,才能将检察业务更深更广的的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新闻宣传不仅是塑造司法公信力,赢得群众信任的“连心桥”,还能发挥普及法治精神的作用,成为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播种机”。于我个人而言,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讲究真实性与准确性,做到“宁慢一秒,不假一分。”在平时要广泛阅读,“随看随悟”用便签记录当下感悟。同时要做好总结工作,养成分类积累的习惯,搭建自己的写作“素材库”,形成一份自己的“写作技巧清单”,努力用文字讲好汉寿检察故事。

三、 立足司法警察职能,确保办案安全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确保办案安全,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是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根本要求。本次集中培训学习,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为我们新晋干警精心制作了两册《检察实务讲义》,通过认真研读“检务督查”版块后,我初步掌握了警务安全文化、警务安全防范技能以及警务安全应对措施等相关知识,明确了在今后执行任务时,要做到时刻关注相关人员以及自身的人身安全,根据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确保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另外还需要摒弃麻痹思想和杜绝侥幸心理,强化警务协作意识,通力合作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安全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的事情,需要通过锻炼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积极学习,认真参与集体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比武竞赛等,提升自己的警务工作能力;二是主动了解警务安全信息,接受各种安全警示、安全教育,从过往事故中吸取教训;三要养成服从意识,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听从管理者的指挥,严格按照职务规则办事;四是重视身心健康,进行自我身心调适,坚持参加体能训练。同时妥善处理人际关系,并协调好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关系,防止各种烦扰影响工作开展。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培训虽已告一段落,但对于检察业务的学习永不止步。此次集中培训,不仅通过专家学者们的精心地授课,提升了我的思想理论水平与检察业务素养,也在与各位检察同仁的学习交流中,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与短板,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接下来,我会以更加饱满的的热情与严谨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工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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