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大家谈】第一期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覃业辉
最高检提出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高质效办案必然要求高水平管理。业务管理是关键,案件管理是重点,质量管理是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手段。“三个管理”各有侧重,互相贯通。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开展“检察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推动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相贯通,努力实现汉寿检察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实业务管理,以管理强责任。准确把握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在监督办案中努力做到“三个善于”。强化系统管理,进一步细化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制定符合汉寿检察工作实际的检察管理规范和标准,抓督查、促落实、保成效。不断加强业务管控,每月定期召开检察长办公会,扎实做好检察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综合运用“三个结构比”。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打通数据壁垒。二是规范案件管理,以管理促监督。坚持内部管理与监督并重。检委会整体谋划、研提对策,业务部门立足岗位职责,抓好自我管理,压实主体责任,案管部门全面履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管理职责,对疑难复杂、新型犯罪、涉诉涉访、涉网络舆情等案件做好研判。坚持办案程序与实体并重,实现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结案的全过程管理闭环,针对日常监控和流程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整改,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聚焦质量管理,以管理提质效。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法,让工作重点从个案监督转向质效分析,工作方式从纸质阅卷转向网上评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检察办案中存在的疑似问题、高发性问题、突出问题,针对性地研究整改措施。注重把案件质量管理与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度融合,建立“管案与管人相结合”互动机制,将日常办案、案件质量积分量化,将其作为检察官入额、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