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大家谈】第二期
抓实自我管理 夯实基层检察提升工作质效的基石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谢永远
2024年10月,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同时作出检察工作要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决策部署。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在精准领会上级精神后迅速予以落实,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我认为,切实提升工作质效的关键和落脚点在于检察官的自我管理。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就如何抓好或做好检察官的自我管理思考如下:
一是将理念统一到上级院的部署上来。上级检察机关提出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三个结构比”、“三个管理”、“四个统一”等理念和要求,检察官应强化自我学习,院党组要有序安排培训、调研写作等活动,部门要通过周例会学习、检察官联席会议学习等方式,切实引导、督促学懂悟通这些理念、要求的内在涵义、标准与要求,逐步改变不抬头看路、应付式、过场式的情形。
二是将管理与能力提升相融合。少数同志在办案中存在较为粗枝大叶,报告撰写分析不到位,提审流于形式,应监督而怠于监督等情形,也有少数同志片面理解和处理办案与综合工作的关系,对综合工作不热心、不上心。院党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谈心谈话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专题研究,做好引导工作;持续强化“国旗下的领悟”、“汉检大讲堂”等品牌创建活动,增强检察官的参与度;压实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责任,持续跟进案件评查、检察官互评、整改情况,增强责任感。
三是将管理与严管厚爱相统一。第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支部党员大会安排党建工作与业务学习要同部署、同安排,设立流动党员示范岗等,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第二,有步骤实施轮岗制,四大检察之间人员定期轮岗,助理岗位到综合部门短、中期跟班学习,注重人员安排合理,工作量均衡,工作岗位互动。第三,探索评优推优民主推荐、公开述职等制度,让业绩看得见。同时可以探索争先创优积分制,实行正向(优秀案件、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荣誉获得等)与反向积分(案件质量、流程监控、违反工作纪律等),综合结果作为优先晋职晋级、缩短参与遴选年限等参考依据。
总之,“三个管理”是相辅相成的一个综合体系,质效提升是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使命,不同层级的检察机关,同一检察院不同部门,不同的岗位职责在三个管理中的侧重点和落脚点应有不同,基层院要在运用好上级院宏观分析、研判等基础上,更要侧重抓好抓实检察官自我管理质效,进而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