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大家谈】第五期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邹蓉
最高检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强调“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基层检察院作为执行者、实践者,要紧跟上级部署,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引领全院干警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答好“三个管理”的基层答卷,以高质量检察管理保障和促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更新管理理念。通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专题培训,加深干警对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理念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干警从单纯的数据管理观念中转变出来,树立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协同推进的新意识,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结合实际工作案例,探讨如何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落实新的管理理念,鼓励干警分享经验和见解,促进思想碰撞和理念更新。
二是聚焦管理重点。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案件受理、分案、办理、结案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监控,建立健全流程监控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和纠正,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采取定期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并将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数据的作用,通过对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深入挖掘数据背后反映的业务问题和工作趋势,定期发布业务数据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和业务指导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帮助办案部门找准工作重点和改进方向。
三是转变管理方式。加大对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用好数字检察这一关键变量,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案件信息的实时共享、流程监控的自动化、数据分析的智能化,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准度,思考构建必要、妥当、合理的绩效管理力法,注重发挥绩效考评制度正向激励作用,将“三个管理”的落实情况纳入干警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警在改革创新中大胆探索,为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