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检察要闻>详细内容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除企业内部“蛀虫” 筑牢民企“防火墙”

来源:中国汉寿 发布时间:2023-07-11 09:55:35 【字体:

    前几天,走访了湖南天一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后,突然想起了去年办理的一起职务侵占案,这个案子是我办过众多案件中很不起眼的一件小案,但却让我久久不能忘怀,一时之间,感慨良多。

    案子办得越来越多,越发能深刻感受到“严管就是厚爱”的含义。我想,如果人生可以重来,王某是否会重蹈覆辙?可是,人生没有回头路,最终,王某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用自己的人身自由为曾经的“贪欲”买单。

    王某职务侵占案分给我后,我第一时间审阅了本案的全部案件材料,形成阅卷笔录,带着疑惑我讯问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听取了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对案件也有了更深的认识,但心里感觉更沉重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我该如何全面履行一名检察官的职责,才能将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起来,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就这样,我决定再次审阅这件小案,一是全面审查案件,依法全面调查取证,厘清事实原委。二是强化诉源治理,既抓好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经过审查,案件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足以证实,王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工程造价的手段侵占公司财物的犯罪事实。且王某对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并已将大部分违法所得退还企业,剩余部分家属也愿意代为退赔。为了实现“办理一案,保护一企,保障一片”的效果,我向分管领导汇报了我的想法,并邀请分管领导到企业进行走访,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发现部分员工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管理相对松散、缺乏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等“病灶”。

    案件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本院指控的罪名成立,采纳了量刑建议。至此,案件办理基本告一段落。但对我而言,案结不是工作的终点,而是又一次新的起航。为了帮助企业解决“病灶”,我再一次走访了企业,并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运营提出了预防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从机制上筑牢企业内部反腐“防火墙”。后来,我以这个案件的办理为契机,向院里提出建议,我们办理涉企案件要立足检察职能,着眼于诉源治理,全面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一案多查,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护航者”,此外,将涉企刑事案件相关知识纳入法律宣讲范围,定期向全县企业开展宣讲活动,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引路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